司法院翁茂鍾案第二波調查 認定26法官違失

▲司法院今日公布翁茂鍾案第二波調查報告。(圖/NOWnews資料照)
▲司法院今日公布翁茂鍾案第二波調查報告。(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繼今年1月分司法院公布翁茂鍾案調查報告,遭外界認為「有保留」後,司法院今(7)日公布第二波調查報告,認定前大法官蔡清遊、26法官有違失,其中,法官鄭小康移送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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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涉不當往來,監察院去年彈劾石木欽,並要求司法院調查。司法院今年1月公布第一波調查報告,認定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等7名法官,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並向人審會提案,由人審會決議是否送監察院。不過外界認為這份調查報告「有保留」,司法院長許宗力1月20日發表聲明,表示將全面調查所有涉及與翁茂鍾接觸、宴飲、收禮的法官,3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報告中,認定有違失的法官共26名,其中,本次新增的有14名。包括前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最高法院優遇庭長謝家鶴等,但只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逕移監察院審查,其餘25人均已逾懲處權行使期間。

據瞭解,司法院第二波約談名單扣除優遇大法官蔡清遊、已送監院6名法官外,也包括首波調查報告中應行政懲處但逾時效的12人、未曝光法官約30人,其中有4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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