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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勞動部法規會委員討論,大部分委員認為現在陪伴方式多元,包含視訊、打電話等,「一通電話也可以表達關心」。法規會認為,陪產假的立法意旨在於希望勞工可以陪在配偶的身邊,因此,多數法規委員會委員認為,縱使配偶在國外生產,勞工沒有陪在身邊,但既然有分娩事實,雇主也應該給予陪產假。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在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5天有薪陪產假,這5天有薪陪產假必須在分娩前後15日內請完,且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