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新增房仲燈桿廣告 民眾質疑環保局「炒房」

▲中市南區美村南路等21處路燈桿,環保局提出房仲廣告刊登管道試辦方案(圖/鄭功進服務處提供2021.4.21)
▲中市南區美村南路等21處路燈桿,環保局提出房仲廣告刊登管道試辦方案(圖/鄭功進服務處提供2021.4.21)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違規廣告物橫行街頭影響市容,日前中市府環保局,主動在南區美村南路等21處路燈燈桿,提出房仲廣告新增刊登管道試辦方案,卻遭多位民眾質疑,憑什麼廣告物的合法化刊登,可以獨厚房仲業者?對此,市議員鄭功進表示,完全沒有接獲任何溝通任何的試辦方案,既然市府決定要花公帑做廣告,同樣都是台中市民,就應提出雨露均霑的方案,而非針對單一業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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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功進表示,街頭違規廣告物橫行,在取締違規廣告物的業務上,同時額外增加不少清潔隊員的業務負荷。根據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光是109年的成功裁罰的件數就高達627件,相較於108年的164件,暴增近4倍,其中又以房仲業廣告為最大宗。

鄭功進指出,上月底中市府環保局,主動在南區美村南路、工學路、高工路及學府路沿線挑選21處路燈桿,提出房仲廣告新增刊登管道試辦方案,卻遭多位民眾質疑,憑什麼廣告物的合法化刊登,可以獨厚房仲業者?這是大宗違法的特權,還是環保局也加入炒房的行列?市府決定要花公帑做廣告,同樣都是台中市民,就應提出雨露均霑的方案,而非針對單一業種。

台中市後車頭發展協會理事長鄭紹頡指出,光是自己就收到超過十個人以上的陳情質疑,能被參與「合法化廣告」的業種標準何在?小吃業、零售業、旅遊業等各行各業,在新冠肺炎的衝擊下,其實都有廣告的需求,建議市府應提出公平、公正、公開的認養辦法,而非倉促由取締違規廣告執法單位,提出針對特定業種的試辦方案。

環保局表示,統計公共區域(如路燈桿或電線桿)違規張貼廣告物態樣,以房仲廣告最多(約98%),目前由環保局各區清潔隊拆除、取締,但由於防不勝防,張貼情形減少幅度仍有限,故環保局試辦新增房仲廣告刊登管道,提供房仲業者多元行銷方式,以維護整體市容。

環保局指出,今年3月22日至4月22日,於南區美村南路、工學路、高工路及學府路等4路段計21點,試辦新增房仲廣告刊登管道,試辦期滿後將拆除廣告物刊登設施,並將邀集市議員、不動產相關公會及參與試辦房仲業者召開成效說明會,參考各方意見後,研擬後續違規廣告物精進管制作法,以進一步減少違規張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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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