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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若事業單位因水情而有實施減班休息之需要,其仍需經由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少工時期間薪水亦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新台幣24000元,以維護勞工的經濟生活,除此之外,亦應將相關減班休息資料報送勞工局,以供勞工局提供後續之協助。
另依據勞動部相關之說明,其表示若事業單位因水情而有實施減班休息之情形,通報勞工局減班休息後得循「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規定申請相關之補助;對於減少正常工時參加「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訓練課程的勞工,補助訓練津貼時數最高為每月120小時,每小時可請領新臺幣160元之訓練津貼;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補助訓練費用上限最高則為新臺幣350萬元;而「安心就業計畫」亦提供勞工申請相關薪資差額補助之管道。轄內事業單位如有相關需求,亦可聯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電話為(06)698-5945#1308及1326,希冀藉由相關補助的發放,協助事業單位與勞工渡過難關。對於通報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勞工局也將持續關注實施情形,以保障勞工相關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