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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2017年11月刑事判決,趙介佑駕駛交通工具因服用安非他命與MDMA(搖頭丸),犯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3 款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之罪,見停於路旁之救護車而將之駕駛離去,致生不能安全駕駛之危險,其後並發生與他車撞擊等實際危害,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一日。
此前,黃國昌在臉書針對警政以及獄政都有所批評,28日抨擊松山分局事件「警察的臉,真的被這些亂搞的害群之馬,丟光了。」黃國昌29日爆料,寶和會受託執行「買兇殺人」,在槍手入監服刑後,會透過立委讓幫派成員至監所接見槍手,並痛批獄政「腐臭至此」,檢察官發函要求監所解釋卻未見監所回覆,讓黃國昌直言太離譜了。對此,台北監獄召開記者會說明,黃國昌也認為是「滿口胡話、離譜至極」。
透過立委讓幫派成員至監所接見槍手一事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被點名,陳明文昨天回應,此事為陳情人拜託的「增加接見」而非謠傳的「特別接見」,屬一般選民服務,往後服務處會改進。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