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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勤部指出,本案合約原料可自國外進口,經加工後銷售;另為確保官兵食用安全,於今(110)年完成契約修訂,新增「萊克多巴胺」藥劑為必檢項目,且檢驗結果應為「未檢出」。經本部於3月份抽樣送驗國家認證第三公正檢驗機構,檢驗結果為瘦肉精「未檢出」。
陸勤部強調,該產品使用進口原料經加工產製銷售,內、外包裝標示均符合衛福部食藥署規範,已於副食品投單系統清楚標示,以利各單位選購,本部將持恆依約抽樣送驗,為國軍官兵食安把關。
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表示,國軍按照國內食品規定,三軍部隊副食供應「鼓勵」國產豬肉優先,國防部會配合國內法令執行,並依衛福部標示要求,所有飲食場所都必須標示食品產地,經檢驗合格才能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