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70歲母遭撞死 檢方聲押肇事男子

▲中市方姓男子5日凌晨酒後開車,行經南區一處路口,撞上過馬路70歲陳姓婦人,陳女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傳真 110年5月5日
▲中市方姓男子5日凌晨酒後開車,行經南區一處路口,撞上過馬路70歲陳姓婦人,陳女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民眾提供)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傳真 110年5月5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5日電)台中方姓男子今天凌晨開車經南區一處路口,撞死過馬路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陳婦,男子肇事後還到附近買酒喝。檢方複訊後認定方男酒駕致人於死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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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表示,案件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方男涉犯刑法酒駕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認定有勾串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警查出,今天凌晨3時28分,30歲方男駕駛賓士自小客車,沿東興路一段往北方向直行,行人70歲陳婦沿樹義一巷往西方向步行橫越馬路,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自小客車擋風玻璃、車頭嚴重凹陷,汽車零件散落路面。

陳婦左腳骨折、顱內出血,消防局獲報到場將陳婦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大慶院區救治,但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方男肇事後,還到附近的超商買啤酒飲用,警方到場時,在肇事現場附近發現方男飲用後的啤酒罐,他經呼氣酒測值每公升達0.4毫克。警方並在車內發現一瓶寶特瓶裝有不明液體,經初步檢驗有毒品反應,屬於混合型毒品,毒品成分仍待進一步化驗,方男則否認持有及吸食毒品。

檢警查出,方男從事美髮業,肇事的賓士車登記在妻子名下,今天凌晨方男曾到北區一家KTV聚會,但他否認飲酒後開車,肇事後因為緊張,才跑去便利商店買酒飲用。

警方下午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死者遺體,全案訊問後將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方男送辦。

黃暐瀚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不管是先喝酒還是後喝酒,當時開車速度是多快,有沒有違反交通規則,這些都交給警方去調查,家屬當然不希望事件發生;他希望不要再有酒駕的事情發生,不管這起是不是,「酒駕是不對的、酒駕是不好的」。(編輯:張雅淨)1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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