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遭!5/24起停開股東會 台積電等1931家企業受影響

▲為因應疫情,金管會宣布公開發行公司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並延至7月1日至8月31日舉行。(圖/NOWnews資料照片)
▲為因應疫情,金管會宣布公開發行公司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並延至7月1日至8月31日舉行。(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面對國內本土疫情嚴重,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同步加嚴防疫限制,由於每年5、6月是股東會旺季,擔心股東會成防疫破口,金管會今(20)日宣布,公開發行公司自今(2021)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延至7月1日起至8月31日舉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仍要經公司董事會決議,而受影響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計有19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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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說明,因應召開「實體股東會」可能的群聚風險,經跨部會協商,並參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各委員的建議後,金管會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項規定,報經指揮中心核定,宣布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含上市櫃、興櫃及外國企業來台掛牌公司),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一律停止召開股東會。

金管會也統計,至今日為止,已有57家已開完股東會,明日還有7家會開股東會,因此總計有67家在5月24日前完成股東會召開。至於延期舉行股東會公告細節,證交所會對外說明。

金管會表示,已於今日辦理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並提出7大相關具體作法:

一、停止召開期間: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

二、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及處罰的規定停止適用: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7項、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7項關於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的規定,以及第178條第1項第2款,金管會得就未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公司處罰的規定,停止適用。

三、7月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各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會開會日期延至今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舉行,實際開會日期及地點應經公司董事會決議。

四、重新公告及寄發通知方式:公開發行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日15日前,依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的股東名冊,寄發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五、原訂股東會的相關前置作業程序,按照原規定期間進行至原訂開會日前1日,僅實際開會日延至7至8月間,列舉重要前置作業程序,包括1、停止過戶期間依原訂股東會作業規定,不須再延長;2、股東提案及董監事提名之相關程序,依原訂股東會作業時程進行;3、徵求人及非屬徵求之受託代理人應編製的委託書明細表,於原訂股東會開會5日前,送達公司或代辦股務機構。4、委託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依原訂股東會作業程序時程進行統計驗證。5、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於原訂股東會開會前1日,將股東以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彙整編造統計表,於電子投票平台辦理公告。

六、原訂股東會當日應公告事項於後續實際召開日期辦理: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應將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的股數、徵求人及非屬徵求的受託代理人受託的股數,彙整編造統計表,於後續實際開會日當日會場為明確揭示。

七、周邊單位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包括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本日將金管會公告函轉各公開發行公司,並輔導公司依公告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事宜;證交所、櫃買中心及集保公司將於本日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並儘速擬定外界關心問題及答案(QA)於其官網公布;集保公司將成立本案股東會相關問題疑義諮詢窗口,提供各公開發行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諮詢服務。

金管會也呼籲,去年在所有公司、投資人與市場參與者,大家團結合作下,順利完成股東會的召開,只是目前面對疫情變化又適逢股東會旺季,防疫需靠大家的團結與配合,籲請資本市場所有參與者共體時艱,配合相關公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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