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宣誓條例正式刊憲生效!香港12名區議員失資格

▲在北京的強力推動之下,香港泛民派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窄,原本就有限的選舉權利也面臨剝奪。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在北京的強力推動之下,香港泛民派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窄,原本就有限的選舉權利也面臨剝奪。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要聞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香港公職人員宣誓條例,於昨(21日)正式刊登憲報並生效,內容規定區議會議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據悉已有12位區議員因拒絕宣誓、被判刑或是於條例生效前請辭而失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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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香港媒體報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正式生效,去年參選立法會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及鄭達鴻,區議員席位都空缺;其中梁晃維及鄭達鴻已在條例生效前就辭職,袁嘉蔚、岑敖暉則在去年參與立法會選舉時,就已遭裁定不符合宣誓要求,加之上個月又因去年六四和平集會一案,被判刑逾3個月,如今成為條例生效後首批被DQ(褫奪資格)的議員,5年內不得參選。

香港政府亦在刊憲時公布區議會確切的12個空缺議席,除了袁嘉蔚(南區田灣選區)、岑敖暉(荃灣海濱選區)及鄭達鴻(東區丹拿選區)外,還包括尹兆堅(葵青石蔭選區)、林名溢(大埔大埔墟選區)、連桷璋(大埔廣福及寶湖選區)、胡耀昌(大埔新富選區)、伍健偉(元朗嘉湖北選區)、王百羽(元朗天恒選區)、鍾錦麟(西貢欣英選區)、徐子見(東區漁灣選區)及洪駿軒(觀塘翠屏選區)。

香港政府政府發言人聲稱,該條例對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非常重要,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政府將按條例規定,落實相關的宣誓安排,並就相關情況在公共選舉中加入參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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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