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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簡訊實聯制」QR-code時,各計程車派遣車隊、車行、合作社以「交通事業」身分申請QR-Code,提供所屬駕駛使用,並就所屬車號及領用QR-code號碼進行造冊;個人車行駕駛且未加入車隊者,以「個人店家」身分申請QR-Code,呼籲計程車業者及駕駛儘速完成申請,並列印張貼於車內,提供搭車民眾使用。
葉昭甫指出,民眾乘車時請掃描車內QR-Code完成實聯制,保障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若乘客無智慧型手機無法掃描,也可利用手機簡訊功能輸入店家碼,傳送至1922完成實聯登記;至於沒有手機或不會使用簡訊功能的乘客,可採紙本登記方式,以利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疫情調查及聯繫使用。
交通局表示,計程車業者可至防疫實聯制簡訊登錄管理系統申請「簡訊實聯制」QR-code,另外,疫情期間搭乘計程車,駕駛與乘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減少交談,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另也鼓勵民眾搭車時使用電子票證或線上等多元管道支付車資,減少付錢找零的接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