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停課也要繳費?教育部:交通費、點心費依比例減免

▲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幼兒園也停止到園上課延長至6月14日。(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幼兒園也停止到園上課延長至6月14日。(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幼兒園也停止到園上課延長至6月14日,不過有家長反應明明沒有送孩子到園還要繳交活動費、午餐費等月費造成額外負擔且不合理,教育部今(28)日正式公告,已和私幼達成共識,6月先不和家長收取月費,等復課後再依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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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在昨(27)日與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業者團體達成共識,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另外,對於私立幼兒園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則納入行政院紓困4.0方案爭取特別預算。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幼兒園收退費規定雖屬地方政府權責,但考量私立幼兒園延長停止到園上課,屬全國性事務,並多數地方自治法規,沒有針對長期、大規模停課訂有退費機制,因此6月1日至6月14日停止到園期間,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也就是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將依據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

而對於私立幼兒園業者的營運短收,教育部指出,行政院已納入紓困方案,爭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目前也同步積極研議相關執行作業,非常感謝私立幼兒園的夥伴願意跟各級政府一起努力,共同減輕家長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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