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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少勞工之前就已經抱怨,沒有拿到實質的紓困金、只有低利率的10萬貸款了,想不到現在還要增加排富條款,尤其是用前年的所得當條件,讓不滿網友紛紛在相關新聞底下留言回覆說,「如果去年失業,2年前領50萬,是都不用吃喝歐,都不知民間疾苦」、「疫情在110年爆發的最嚴重,受到影響也比去年還慘重,到底看108年的要幹嘛?」、「餐飲業怎能拿去年所得比,今年都在放無薪假」、「我年收入含年終53-55萬,並不是算高薪。今年度的紓困貸款規定要108年綜合所得稅要50萬以下的收入才能辦理,這樣真的很不合理,很多的補助我們並沒有拿到」。
也有許多網友認為,「是要還錢的欸,不是申辦下來不用還的,還限制低於50萬」、「連貸款也刁難,就算被人貸去買股票也要給人貸啊,設什麼門檻」。(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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