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蘋面臨危機 特首:人權自由非絕對、不會讓國安法虛設

▲針對香港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面臨經營危機,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只說,不會讓國安法形同虛設,新聞機構也不該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進行違法行為。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針對香港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面臨經營危機,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只說,不會讓國安法形同虛設,新聞機構也不該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進行違法行為。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要聞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及蘋果日報資產遭港府凍結,消息指恐怕最快本週就會被迫停刊,香港記者協會痛批,香港媒體眼下的處境有如「戴著腳鐐跳舞」。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則回應,《港區國安法》雖有列明保障人權和自由,但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本次執法行動亦與新聞自由無關,主張傳媒機構負責人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就進行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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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港媒報導,林鄭月娥今(22日)在開行政會議前表示,港府凍結《蘋果日報》相關公司1800萬港元資產的做法,是因案件涉及的罪行非常嚴重,當局須防範進一步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果收到解凍部分資產的申請,保安局長會依法處理,若因此出現勞資糾紛,政府也會一視同仁,提供適當幫助。

林鄭月娥還說,《港區國安法》有列明保障人權和自由,但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機構的負責人也不能以新聞自由為保護罩而不遵守法律,一般的新聞工作,不應也不會危害到國家安全,並非是指媒體完全不能批評政府,但這跟意圖或有組織的去煽動、顛覆政府,完全是兩碼子事。  

林鄭月娥強調,國安法實施將近一年,政府必定認真嚴肅執行,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會讓法律形同虛設,而國安法除了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外,亦有防範、制止、嚇阻力等作用,能為香港整體社會帶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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