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開發行股東會 得以視訊輔助

▲金管會表示,公開發行公司於8月16日至31日召開股東會者,可召開實體股東會,符合一定條件下,得採視訊輔助。(圖/NOWnews資料照)
▲金管會表示,公開發行公司於8月16日至31日召開股東會者,可召開實體股東會,符合一定條件下,得採視訊輔助。(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金管會今(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公開發行公司於8月16日至8月31日期間召開股東會者,除可召開實體股東會,符合一定條件下,得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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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考量視訊輔助方式係今年首次施行,系統設計不宜複雜,我國又有出席門檻、累積投票制、臨時動議及委託書規則等問題,與其他國家之制度及國情較為不同。因此,實體股東會採用視訊輔助的辦理原則包括四大項,首先是視訊輔助作業之平台應採用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該公司所訂召開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之作業相關指引。

其次,考量國際上召開視訊股東會多無開放股東得提臨時動議及股東會議案修正,故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股東,應事先向公司登記並同意放棄提出與行使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案之投票,及同意放棄參與實體股東會。

另外,考量系統穩定性及提高尚未行使表決權之股東以視訊參與股東會之順暢性,已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因已計入股東會出席數及表決權數,故不得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惟仍得出席實體股東會發言,且集保公司將於指引中明訂,公司應提供前開股東會前之提問管道及公司回應方式,俾保障股東權益。  

最後,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召開之公開發行公司,應符合3項條件,包含股東常會無董事監察人選舉議案,或有董事監察人選舉議案,但其候選人人數未超過應選席次;股東常會未有解任董事或監察人議案;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公司,應以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事務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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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