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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就引起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名球員同時被三聯盟選中,他選擇了其中一個聯盟,那另外兩聯盟選擇他的球隊,不就白白損失一個選秀名額了嗎?
舉PLG為例,今年選秀狀元籤落在攻城獅手上,若他們選擇的球員最終選擇去T1或是SBL打球,那他們就喪失首輪第一順位的價值了,而這似乎很難用其他方式來彌補。
對此籃協法律顧問許英傑律師表示,呼籲行使選秀權的各隊要有相當的把握,「在選秀落空的情況下,看各聯盟是要做季中第二輪的選秀,或是做相關遞補的措施,目前是處於一個開放的階段。讓各聯盟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