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時力:速開放消防員組工會

▲彰化喬友大樓6月30日發生大火造成4死。(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喬友大樓6月30日發生大火造成4死。(彰化縣政府提供)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彰化喬友大樓日前發生大火,造成4死20傷,死者中包含彰化縣消防局消防隊員陳志帆,消防員職場安全再度引發外界關注。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7)日呼籲儘速開放消防員組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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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立法院黨團於今日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黨團總召邱顯智指出,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一直以來層出不窮,過去十年來,就有42名消防員殉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15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有6名消防員殉職,時力一直以來密切關注消防員的權益,在2018年就提出消防法的修法草案,然而不及修法通過,就發生了大雅火災案,後續在時代力量的強力推動之下,終於完成消防三權的改革,包括資訊權、調查權以及退避權,也就是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雖然殉職帶來了些許改革,但是這十年來的事件也顯示,同樣制度性的問題不斷出現、不斷造成消防員殉職,卻從來沒有被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讓消防員擁有制度性的溝通管道,也就是工會,是非常重要的機制。時力黨團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啟動時力黨團提出的《工會法》修正草案,將消防人員納入第4條的保障範圍,不僅能為讓消防員的權益有制度性的保障,也方能呼應憲法保障的結社權。

立委王婉諭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的公法關係下,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下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但是,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表示,時力從第九屆開始,就主張消防人員有組織工會的權利,去年5月再度提出工會法修法草案,希望能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建立與中央及地方政府制度性的溝通管道,以良好的機制保障消防人員的權利和勞動條件,是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的訴求。

立委陳椒華指出,時力一向主張消防人員應該要有組工會的權力, 而不是遇到又有消防人員殉職的憾事後, 這個議題才又被提出討論 。相對於外國,如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有些國家也開放團體協商權,像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陳椒樺表示,但台灣目前卻無法讓消防員能夠合法的組織工會,使得基層消防員無法直接與政府對等地提出意見及協商,都是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透過不斷地抗爭,才可能爭取到制度上小小改善。因此時代力量不希望,都是消防員在犧牲自己的權利,甚至是生命後 ,才能換來權益上的些微推進,而國家更不應該是消防改革的絆腳石。所以時代力量會繼續的協助消防人員, 爭取到應有的組工會的權利,更希望政府能夠在這次的殉職事件後,嚴正面對消防員組工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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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