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布商業警示 警告美企在香港營運有風險

▲美國總統拜登政府今天發布商業警示指出,中國去年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企業在香港營運和活動具有風險。(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美國總統拜登政府今天發布商業警示指出,中國去年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企業在香港營運和活動具有風險。(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1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拜登政府今天發布商業警示指出,中國去年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企業在香港營運和活動具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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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由美國國務院、財政部、商務部和國土安全部發布的商業警示警告,在香港營運的美國企業受到香港法律約束,包括港區國安法。目前已有些外國人遭香港當局根據國安法逮捕,包括1名美國公民在內。

路透社報導,根據這份公告,在香港的企業面臨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受到電子監控,以及必須將企業和客戶資料交給當局的相關風險。

這份公告也指出,個人和企業應該了解與受制裁的個人或實體往來的潛在後果,並警告他們可能因為遵守美國和其他國際制裁,而面臨中國報復。

一年多前,美國時任總統川普簽署「香港自治法」及行政命令,終止香港優惠待遇,以懲罰中國對香港的「壓迫行動」。

根據這份商業警示,企業應考慮在香港維持存在或派駐員工在聲譽、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並應進行盡職調查。

拜登政府一名高階官員說:「香港去年的發展,為跨國企業帶來顯著的營運、財務、法律和聲譽風險。」

「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實施的政策,破壞法律和監管環境,而這對個人和企業在香港自由且有法律安定性地營運至關重要。」(譯者:陳昱婷/核稿:林治平)1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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