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尚未將同性戀除罪化 LGBT族群困境概觀

▲新加坡LGBT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新加坡LGBT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台灣是亞洲LGBT權益推展的領先國,也是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社會氛圍近年也逐漸趨向友善。在同為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LGBT族群概況為何?目前仍面臨哪些困境?以下帶你一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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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亞洲國家少數尚未將同志除罪化的國家之一,在英國殖民新加坡期間於新加坡刑事法典中增加了「377A節」(Section 377A of the Penal Code)規定男同志關係為違法(女同志不違法)並將可判處最高2年刑期,這項法條至今並未遭到廢除。儘管這項法條在近80年來並未被使用,「理論上」並未直接傷害LGBT族群權益,但在該法條未被廢除的情形下,仍形成制度性的歧視並持續影響國家整體政策,也深化大眾對LGBT的負面態度。LGBT團體在2014年和2020年都曾向法庭提出要求廢除此法條,但最終卻都失敗。

新加坡LGBT人數不多,再加上民風普遍保守,因此這項法案被許多人視為是「道德最後防線」,至今仍難以被挑戰。根據新加坡市調公司Ipsos於2018年的網路調查,有55%受訪者支持第377A節條文,反對者只有12%,挺修法者佔少數。不過,有33%受訪者稱,他們與5年前相較更能接受同性戀,外媒也指出年輕世代的觀念正在逐漸轉變中。過去5年間,新加坡政治人物在談及LGBT議題時態度有軟化趨勢,但多數仍支持保留377A法律。

此外,新加坡的審查制度讓政府得以控管媒體報導,而《人權觀察組織》指出,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致力禁止在電視節目或廣播中對LGBT群體正面的描繪。2017年6月,新加坡廣告標準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gency)就要求一間購物商場將一個支持同志遊行「粉紅點」運動的廣告中一句話「支持愛的自由」移除,理由是這將「觸動社會敏感神經」。新加坡的電影分級制度法條中也明令禁止電影「推廣或合理化同志生活方式」。

《人權觀察組織》也指出,在新加坡超過10人以上的組織皆需向政府登記申請,儘管新加坡並未有明確法律禁止LGBT倡議團體登記,但主管機關Registrar of Societies決定權卻很寬泛,可以用「對公眾和平、福祉和秩序造成危害」等理由拒絕相關民團申請。如致力為跨性別人士倡議的組織「T Project」就因「違反國家安全和利益」為由被拒絕申請,該團體針對這項決議提起訴訟,卻在2017年遭到駁回。

在進展部分,新加坡1990年推出的宗教和諧法案(Religious Harmony Bill)意在維繫國內宗教和平,因此禁止宗教性的仇恨、歧視或暴力言論;官方於2019年在法條中將針對「性取向」的仇恨言論納入規範,以保護LGBT人士免於遭到宗教仇恨言論攻擊。同樣在2019年,新加坡也調整親密伴侶暴力行為的相關法規,採用更性別中立的字詞描述適用對象,也因此讓LGBT人士得以被法條納入。然而這些進展對改善LGBT處境仍十分有限。

綜而言之,新加坡LGBT群體現在仍面臨諸多歧視性困境,不僅不能結婚、領養小孩,就連租公租房都有與一般民眾不同的區別對帶,更不用提在教育及職場上面臨打壓和霸凌,以及因社會氛圍之不友善引起的人生安全、精神疾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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