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餐飲業「限制性開放」內用 

▲台中餐飲「限制性開放」內用防疫指引(圖/市政府提供2021.7.24)
▲台中餐飲「限制性開放」內用防疫指引(圖/市政府提供2021.7.2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中央宣布全國疫情將於7月27日至8月9日降為二級警戒,台中市政府秉持「一前提兩態度」原則,在確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穩健式解封、漸進式鬆綁,針對餐飲部分,市長盧秀燕今(24)日宣布自7月27日起台中「限制性開放」內用,業者須落實中央及地方防疫指引,包括容留數、實聯制、桌與桌間距大於1.5公尺、同桌設隔板或梅花座等,市府將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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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今日在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表示,台中是全國第二大城,要同步思考防疫安全、中部七縣市區域聯防及經濟問題,經跨局處討論後,要求餐飲內用須落實中央規範,如加裝隔板、實聯制、維持社交距離等;也要求業者增加落實市府規範,包含餐廳應於明顯處張貼「容留人數」、相關餐飲人員務必要落實防疫規範與管理措施,市府將加強稽查,如業者無法遵守中央、地方的防疫規範,須改為外帶或外送。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台中餐飲自7月27日起開放內用,夜市,市場,百貨、賣場及其他場域附屬內之美食業一併開放,另夜市、市場及百貨賣場及其他場域設置之社交距離宣導員務必加強宣導管理,市府也將加強稽查,遵循中央到地方的防疫規範,如查獲未落實實聯,未落實體溫量測者及每人最小2.25平方公尺社交面積者,將依法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違反中央最新規定,室內容留人數上限50人者,處以6萬至30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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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