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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嬿說,優秀的運動選手參與競技,過程中並非一帆風順,市府應支持他們的備戰狀態,可是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是六都後段班,全運會個人金銀銅牌選手每月發放12000、4000、2000元,加總竟比不上北桃高的金牌選手2萬以上,難以穩固選手長期辛苦訓練。
王立任表示,每項運動都會累積運動傷害,從前游泳國手李詹瑩因過度訓練的運動傷害只好放棄參加奧運就可看出選手在漫長的訓練過程中所受的傷害,這也顯現出運動防護員對選手運動生涯的重要性。
而台中市今年雖然推出「運動代表隊運動防護暨物理治療補助計畫」給各國中小申請運動防護員補助,但是名額只有19所,加上體育署109學年度補助14所高中職的運動防護人員巡迴服務計畫,合計有運動防護員的學校只有33所,是全部134所運動團隊學校的25%,離一校至少要有一位運動防護員的目標還很遠。因此要求市政府明年應增加運動防護員補助名額,讓更多選手可以從小就有適當的防護與醫療照護,而不會因為受傷就提早斷送運動生涯。
議員表示,當獎牌已經到手,掌聲響起,鎂光燈亮起,分享喜悅和祝福,無可厚非;但站在長遠發展體育的角度,與其錦上添花,倒不如雪中送炭,平常就應該著重致力推動三級基礎體育,充實專任運動教練、增加運動防護員、提高運動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