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制局長李善植強調,二手機車過戶時,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第 9 條規定,機車強制責任險可以由監理單位出具「機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權益轉移通知書」,通知保險公司辦理投保資料移轉事宜,強制責任險就會隨著機車過戶而自動移轉至新車主名義,但機車「任意險」並不是強制投保,不適用上開規定,新車主如欲投保任意險,除自行投保外,仍需與原車主一起至保險公司確認投保事宜,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始能將原車主之任意險保險契約移轉至新車主名義,這點很多消費者不清楚,一旦疏忽,日後就無法申請保險理賠,損失不小。
消保官也提醒原車主,如果新車主不打算承受任意險者,原車主要記得洽保險公司終止任意險契約,把剩下的保費拿回來,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為了減少類此爭議的發生,台中市政府近期將會行文金管會,對於同一保險公司承保同一機車之強制險與任意險者,強制險因車輛過戶而轉讓時,應主動通知原車主前來辦理保險終止或保險轉讓事宜,讓原車主了解任意險尚未移轉之事實,如有移轉任意險約定者,將可及時通知新車主辦理任意險移轉;如無移轉任意險約定者,原車主亦可及早辦理保費退還事宜,保障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