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產業端下手!文化部公布「積極性藝文紓困」方案

▲文化部部長李永得今(6)日宣布,將自16日開始接受藝文產業申請「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圖/文化部提供)
▲文化部部長李永得今(6)日宣布,將自16日開始接受藝文產業申請「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圖/文化部提供)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因應疫情警戒降級後仍有許多措施限制、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待提升,以及面對未來疫情可能反覆的不確定性,文化部今(6)日宣布,將自16日開始接受藝文產業申請「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以補助藝文產業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方案,協助藝文產業人才不流失、創作不中斷、數位再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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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示,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商號的藝文事業,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出版產業、電影電視製作、流行音樂、工藝、文創、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可針對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個補助類別其中之一或整合提出申請。

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補助的內容,包含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傳統戲曲、陣頭、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辦理實體、線上或虛實整合的售票或不售票展演;流行音樂線上直播售票演出、影視音虛實整合,包含擴增實境、虛擬實境、浮空投影、異地共演等展演活動。

創作能量補助內容,如視覺藝術創作及策展;表演藝術製作排練、劇本、曲目、舞碼創作、跨域實驗;書市擴展或作品數位化;電影長片、電視影集、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流行音樂內容等前期開發製作;博物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的創新研發或推廣計畫等。

人才培力補助,包含各藝文產業可進行專業開發、表演方法、行政管理、團體經營、實務訓練、做中學課程、工作坊、交流活動等人才培訓計畫,以支持藝文工作者具備充足能量持續面對未來。

文化部指出,每一事業或團體以補助一個計畫為原則,最高補助250萬元。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包含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包含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文化部表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自16日上午9點起開放線上申請,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申請事業或團體於系統填妥申請計畫內容,並附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立案或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後上傳,即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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