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飛彈突擊艇花2億遭撤案 海軍:不符作戰需求

▲海軍首艘高效能艦艇後續艦「塔江軍艦」交艦,也因而導致微型飛彈突擊艇胎死腹中。(圖/軍聞社提供)
▲海軍首艘高效能艦艇後續艦「塔江軍艦」交艦,也因而導致微型飛彈突擊艇胎死腹中。(圖/軍聞社提供)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前參謀總長李喜明任內力主建造「微型飛彈突擊艇」,民國108年(2019年)建案計畫興建60艘約50噸位飛彈快艇,卻因為政策轉變遭到撤案,讓2億元建案經費付諸流水。對此,海軍司令部今(9)日澄清表示,微型飛彈突擊艇不符本軍作戰需求,為避免軍事投資浪費經向立院說明後而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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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微型飛彈突擊艇撤案,兩億元白花」,海軍司令部表示,本案於109年完成模擬儎台測試,驗測評估結果,因艇身較小受天候及海象限制大,影響飛彈發射之穩定性,不符本軍作戰需求,為避免軍事投資浪費,在向立法院說明後,經國防部同意辦理現況結案。

海軍指出,本案合約設計成果,可供本軍後續新造艦艇設計參考運用,並未造成預算浪費之情事;為強化不對稱戰力,已依國防部聯合戰力規劃指導,建案籌獲沱江級後續艦及機動飛彈車,可有效遂行防衛作戰任務。

微型飛彈突擊艇在李喜明擔任參謀總長任內規劃,概念來自於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微型飛彈突擊艇噸位約50噸,具備體積小特點,能夠搭載2枚雄風二型飛彈,僅由2至3名官兵操作就可出海迎敵,在雷達上的呈現訊號如同一般漁船,敵方難以判斷是否為船艦。但是在沱江級後續量產艦「塔江艦」交艦、美國同意出售岸置型魚叉反艦飛彈後,海軍基於預算考量而不願意繼續微型飛彈突擊艇研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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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參謀總長李喜明任內力推微型飛彈突擊艇建案。(圖/軍聞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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