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才該被譴責!呂秋遠籲「做1事」有意義 2萬人狂讚

▲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破獲漁船走私154隻品種貓並全數安樂死,消息引發外界關注,律師呂秋遠也對此呼籲政府該修法賦予走私者更重的損害賠償責任。(圖/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提供)
▲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破獲漁船走私154隻品種貓並全數安樂死,消息引發外界關注,律師呂秋遠也對此呼籲政府該修法賦予走私者更重的損害賠償責任。(圖/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提供)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154隻走私品種貓被人道安樂死,引起各界高度關注,不少民眾在得知消息後紛紛湧入總統蔡英文的臉書底下表達不滿,而蔡英文也承諾未來將修法周延制度。而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呼籲政府未來一定要賦予走私者更重的損害賠償責任,應該譴責的,是走私的罪犯,不是為了防疫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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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在臉書表示「我確實很心疼這些毛孩,我也同樣覺得政府在去年撲滅了16,000多隻的埃及聖䴉有點可怕。但是,有些事情必須比較全盤的思考」,他提到關於銷毀走私物品,農委會與防檢局的行政命令,確實有可能有裁量瑕疵與法律授權的疑慮,這些缺失在立法院去年的報告就已經提到,希望行政當局可以盡快做更細緻的法律授權與裁量,但是「腳步似乎有點慢」。

呂秋遠接著指出,海關緝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都沒有明確授權銷毀的條文,立法院應該儘速立法,補充授權給行政機關,並且做出更細緻的銷毀標準與區分,光靠「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作為銷毀動物的基礎,未來肯定會衍生更多法律問題。

▲海巡署查獲的154隻走私品種貓,今日已遭防檢局安樂死。(圖/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查獲的154隻走私品種貓,今日已遭防檢局安樂死。(圖/海巡署提供)
呂秋遠認為,基於防疫的目的,即使目前還沒修正補充行政命令與法律授權,但若為此開了開放民眾認養的先例,後續的檢疫、飼養、照護、認養等等,都欠缺法律依據與預算,不是誰想捐款處理,政府就有確定的法源可以收錢、動用公權力的,這部分就是得要補充法源,「我們是民主國家,不是政府想怎麼做都行。」

▲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破獲漁船走私俄羅斯藍貓等品種貓。(圖/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提供)
▲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破獲漁船走私俄羅斯藍貓等品種貓。(圖/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提供)
礙於現行的行政命令,除了保育類動物外,其他走私的動物都無法倖免得安樂死。呂秋遠建議,「如果未來要修改檢疫後開放認養的程序,一定要同時賦予走私活體動物的運輸者更重的損害賠償責任,否則這些成本都由全民負擔,非常不公平」,另外他也感嘆這個事件「已經淪為國民黨鬥爭政府的工具,從未關心保護流浪動物的政客,都跳進來關心、呼籲。可是,不研究法源、不幫忙募款,只會罵按照規定處理的政府機關,有意義嗎?」

最後呂秋遠也建議,如果真正有心,現在各縣市都有非常多的流浪動物需要認養,是不是可以身先士卒,趕快去認養,不然也是有部分會被安樂死,「應該譴責的,是走私的罪犯,不是為了防疫的政府」。(編輯:楊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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