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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書記長鄭正鈐表示,從2000年開始,帕運是接續奧運結束後一個月內在同一場地舉行,本屆帕運中華民國代表團總共有10位選手參與6項運動項目,包括桌球的程銘志、盧碧春、田曉雯、林姿妤,田徑的楊川輝、劉雅婷,柔道的李凱琳,羽球的方振宇,游泳的陳亮達,以及健力的林亞璇。
鄭正鈐表示,2014年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每4年會提出國家報告,但是在去年12月1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中,衛福部隻字未提有關帕運相關報告,顯然蔡政府並沒有給予帕運國手有更好的條件。鄭正鈐認為,在月領部分攸關帕運選手未來的生活照顧,因此透過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提高帕運選手獎勵,尤其在選、訓、獎和就業機制給予如奧運選手般相同保障。
立委葉毓蘭也指出,6年前一位出身於柔道世家的黃楷倫,因為世大運選拔賽對手一個壓制的動作,造成胸部以下癱瘓,但他不輕易放棄自己,轉換賽場,遇到任何困難都要用堅持代替放棄,將目標放在帕運身障田徑金牌。
葉毓蘭表示,這就是帕運偉大的地方,有許多身障人士勵志故事。帕運是接續奧運舉行,為同一等級國際運動賽事,但是政府對帕運選手的待遇跟奧運相比,「根本大小眼!」,政府必須符合世界潮流同等重視帕運一如奧運,我國雖然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但是落實在執行上仍大段落差,尤其是主管機關衛福部更應該主動、積極地為身障運動員爭取權益、公營行庫協助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