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亦明知大陸地區乃經農委會公告之狂犬病疫區,而貓未經檢疫禁止輸入,張男竟僱請林姓船長及船員等人,先由郭男負責在船上改裝密艙、裝設冷氣及接洽寵物業者,期間走私集團為掩人耳目,還曾自正濱漁港將數百公斤之漁獲搬運至「順發886號」漁船,再由林姓船長率領船員駕船,自基隆市八斗子漁港出港抵達澎湖花嶼西側外海。
眾人在該處與大陸地區一名不詳人士接駁走私進口品種貓154隻(包括俄羅斯藍貓、布偶貓、波斯貓、美國短毛貓、英國短毛貓、曼赤肯貓、緬因貓等7種品種,走私完稅價格初估為196萬2363元),並將貓隻藏放在該漁船之密艙,欲載運回台,但隨即在安平外海為海巡人員查獲;檢方認為二嫌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供述矛盾,避重就輕,訊後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由檢察官蒞庭說明案情及羈押之必要,被告2人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目前仍持續追查背後是法有更大的不法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