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再提高生育獎勵 第1胎發1萬

▲台南市政府宣布自明(111)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胎新生兒發給新台幣6,000元再提高到1萬元。(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台南市政府宣布自明(111)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胎新生兒發給新台幣6,000元再提高到1萬元。(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記者鄭婷襄/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宣布自明(111)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胎新生兒發給新台幣6,000元再提高到1萬元,今(30)日由黃偉哲親自宣佈這個好消息,期盼市民能感受到市府祝福心意,市府團隊未來也會更努力規劃,讓市民能願意生,鼓勵多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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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金額為第1名新生兒6,000元、第2名12,000元,第3、4名30,000元(108年修正),第5名以上每名50,000元(109年修正),

台南市政府今日上午舉行生育獎勵金媒體說明會,由黃偉哲親自宣佈自明(111)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胎新生兒發給新台幣6,000元再提高到1萬元,這是南市府繼109年及108年提高產婦生產之第3名、第4名及第5名以後之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金額,再度釋出提高福利之政策。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在財政能力許可的情況下,很努力增加社會福利,從全國的少子化可以得證,其實提高生育獎勵金對於大家想生育的意願並無顯著的效果,但對於想要生育的人將戶口遷到其他縣市可能多少有效果,希望在社會福利措施及育兒的福利措施越趨完備的前提下,大家多多生育,期盼市民能感受到市府祝福心意,南市府團隊未來也會更努力規劃,讓市民能願意生,鼓勵多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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