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歹徒大街揮刀 警方使用「月牙棒」制服

▲曾姓男子持開山刀大街上揮舞,與警方對峙。(圖/大溪分局提供)
▲曾姓男子持開山刀大街上揮舞,與警方對峙。(圖/大溪分局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曾姓男子於26日上午於復興區中正路公車站騎乘未懸掛車牌機車,警方獲報前往取締曾嫌,沒想到在處理扣車程序中,曾嫌拿出約20公分長的開山刀,於大街上對員警揮舞,不聽勸阻,施以強暴脅迫,經警方5人合力並使用「月牙棒」才制服曾嫌,詢後依妨礙公務、恐嚇公眾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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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警分局表示,曾嫌(男、48歲)之前才於本月16日因持有獵槍對民眾騷擾,警方到場處理時向警方吐口水並以不雅文字辱罵員警遭警方逮捕,於26日10時許警方再度接獲民眾報案稱曾嫌騎乘未懸掛車牌機車,員警前往中正路旁查獲曾嫌時,他起初佯稱配合卻中途從機車置物箱取出開山刀揮舞,作勢攻擊員警及路人,警方考量當時街道上往來人車眾多,避免傷及其他人,判斷不宜使用槍械為適,現場安撫嫌犯情緒,警方等待嫌犯遠離人群後,才看準時機上前以「月牙棒」制服嫌犯,詢後依妨礙公務、恐嚇公眾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使用「月牙棒」將曾嫌制伏。(圖/大溪分局提供)
▲警方使用「月牙棒」將曾嫌制伏。(圖/大溪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曾嫌平時飲酒作樂,不務正業,長期騷擾當地超商員工及顧客,或於復興區街上向店家路人乞討騷擾居民,多次因案遭警方逮捕,但曾嫌體型壯碩,每次逮捕都非常費力。這次在逮捕過程中因曾嫌極力反抗,加上持有刀械,恐有傷人之虞,為保護民眾及執勤員警安全,不得已才使用「月牙棒」持續控制犯嫌行動,避免傷及無辜。


據警方表示,這支「月牙棒」是民眾陳天送研發,自己買材料切割的,他並透露靈感就是來自沙悟淨,像月亮那個彎頭,就拿去白鐵工廠幫忙凹彎頭,回來後他再自己焊接加工。研發完成之後,陳天送將月牙棒贈送各大分局提供警察制服持刀歹徒。直徑60公分圓弧形,剛好可以卡住身軀,而棍長175公分,能讓員警和嫌犯的距離拉得遠遠的,去年9月桃園市中壢警分局文化派出所就曾以「月牙棒」制伏持刀逛大街男子,當時警政署長陳家欽還前往文化所勉勵員警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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