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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順說,外籍船員離鄉來台工作,因不習慣我國的飲食風味,而藉入境之際攜帶家鄉傳統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台,卻不知此一擅自夾帶輸入之行為,增加外來病毒入侵的機會,甚至危害國內農牧業生態與生產的安全。
王天順強調,一旦船舶進港運載未經核准之動物及其產品上岸,涉及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海關緝私條例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相關規定,甚至沒入其運輸工具,而船舶所載之殘留動物或動物產品(含廚餘),均不得攜帶上岸,若上岸必須銷毀。
另外,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及屏東縣服務站人員,是由屏東縣專勤隊隊長陳泗村及屏東縣服務站主任林高慶帶隊,在屏東市區,針對販賣肉製品的商店,進行非洲豬瘟宣導。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服務站主任林高慶表示,該服務站為強化新住民防範非洲豬瘟的觀念,以往即透過多元管導宣導,強調防堵非洲豬瘟的重要性。
林高慶提醒新住民朋友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肉製品,更千萬別從國外違法攜帶肉品入境,若違規最高可裁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從國外郵寄、購買豬肉品也會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