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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烏並指出,台灣駐波蘭「代表處」不具外交性質,而是經濟和文化性質的辦事處。
在這之前,位於波羅的海的國家立陶宛,才因允許台灣在該國開設代表處,2國關係惡化,演變為互相召回大使。中國外交部表示,立陶宛此舉公然違背2國建交公報精神,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中國對此堅決反對。
而在立陶宛媒體《立陶宛晨報》(Lietuvos Rytas)6日的報導中,則提到拉烏5日與立陶宛外長蘭茨貝爾吉斯(Gabrielius Landsbergis)會面後,發表聯合聲明,被問到中國與台灣相關問題時,2位部長的立場略有不同;在拉烏看來,波蘭的立場很明確,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其在波蘭的代表處不具備與大使館相同的外交地位。不過,波蘭也承認,過去9年與中國在經貿方面的「16+1」合作,成效似乎不太符合預期。
中國-中東歐國家領袖峰會始於2012年,原稱16+1合作機制,成員包括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維尼亞等國以東的中東歐國家,2019年4月希臘加入後改稱17+1合作機制,但立陶宛已在今年5月宣布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