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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9月7日1時24分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接獲110民眾報案在北區漢口路4段的「東興市魯肉義」發生遭人砸店鬧事情事,警方立即啟動快打,迅速調派13警網27名優勢警力馳赴現場,抵達時歹徒已逃逸無蹤,
警方調查,涉案歹徒共有4名(另3名友人係勸架未參與鬧事),分乘2輛自小客車停於店門口,1名男子先入店內詢問「可否內用?有無販賣鹹酥雞?」、「有無販賣塑膠袋?」等疑似酒後意圖滋事言語,邱姓女店長回答不能內用,亦無販賣鹹酥雞等語,疑似造成該名男子心生不滿,男子往外走去,隨後另3名男子跟著從車上下車一起進入店內徒手翻掉店外桌子及店內攤位,造成整鍋魯肉翻倒在地上,滋事者砸完店後立即駕車逃逸。
現場無人受傷,損失1大鍋待售之上百塊爌肉及鍋具。第二分局調閱周邊路口監視器影像,鎖定2輛涉案車輛以車追人,連夜至新竹縣寶山鄉查獲2名涉案陳姓犯嫌(73年次、90年次),犯嫌供稱係從新竹至台中訪友,準備北返時想先到臺中知名魯肉飯吃完宵夜再北上,未料無法內用而心生不滿,本案雖店家表示不提毀損告訴,惟警方仍將依妨害秩序等罪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本案涉嫌人未依規定帶口罩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部分,將移請衛生單位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