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進隧道有亮燈就好嗎?新北裁決處:應開亮「頭燈」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呼籲,駕駛人進入隧道前,記得提早開啟頭燈,以確保行車安全。。(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呼籲,駕駛人進入隧道前,記得提早開啟頭燈,以確保行車安全。。(圖/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小心荷包失血!駕駛人都知道行駛進入隧道內要開燈,但不少人以為車前的小燈有亮,或開啟日行燈就可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相關規定,行駛於隧道內應開亮「頭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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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新北市今年1至8月的統計,隧道內未開亮頭燈違規的案件有2301件,不少用路人並不清楚進入隧道時,應開啟頭燈,以利於行車視線;月前就有一名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途經隧道時,遭警舉發未依規定開亮頭燈,駕駛人認為已開啟車前小燈,並非未開燈,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規範的「頭燈」檢驗規定,僅包括「近光燈」及「遠光燈」等二項裝置,並不包含「車前小燈」;再參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的立法目的,係考量隧道內的光線較不明亮,基於駕駛人在隧道內的行車安全,乃規定汽車行經高速公路隧道的路段應開亮頭燈。

裁決處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的規定,行駛於高、快速公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最高可處罰4500元的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行駛於一般道路隧道內未開亮頭燈者,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第42條規定,最高處罰3600元罰鍰。

裁決處提醒,無論是白天或晚上,進出隧道時皆有光線反差,尤其白天隧道內的照明不如隧道外光線亮,車輛行駛於隧道內若未開啟頭燈,駕駛人除本身視線不佳外,後方車輛亦不易辨識相對的位置,難以保持安全距離恐發生交通事故;呼籲駕駛人進入隧道前,記得提早開啟頭燈,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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