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支持台商自設基金會 投入共同富裕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說,陸方對台企聯和台商協會擬自設基金會投入「共同富裕」,將給予支持。(圖/翻攝自國台辦微博)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說,陸方對台企聯和台商協會擬自設基金會投入「共同富裕」,將給予支持。(圖/翻攝自國台辦微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5日電)針對台商對中共提出「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主張有所疑慮及如何投入,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說,陸方對台企聯和台商協會擬自設基金會投入「共同富裕」,將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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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朱鳳蓮在回答台灣媒體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朱鳳蓮表示,多年來,不少台商台企在大陸投資創業、發展壯大的同時,善盡社會責任,熱心參與大陸各類公益事業,體現了「中華兒女互幫互助、友愛仁善的傳統美德」,國台辦對此給予充分鼓勵和肯定。

她說,對於中國大陸「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和各地台商協會擬在「自發自願」的基礎上,依法依規成立慈善基金會,量力而行回饋社會,參與社會公益,國台辦將予以支持。

朱鳳蓮向台商喊話說,第三次分配是在「自願基礎」上的,不是強制的,絕不是「殺富濟貧」。國家稅收政策將給予適當激勵,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產生改善分配結構的補充作用。

她表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也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陸方鼓勵勤勞致富、創新致富,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實現共同富裕,要構建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編輯:繆宗翰)11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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