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連假突檢餐酒館、酒吧 2餐酒館共桌未採隔板遭罰

▲高市府衛生局與警察局聯合稽查餐酒館發現未設隔板,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37條規定,並依同法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圖/高市府提供)
▲高市府衛生局與警察局聯合稽查餐酒館發現未設隔板,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37條規定,並依同法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中秋連假高雄市防疫不鬆懈,為預防Delta變異病毒株趁連假南來北往進入社區,高市衛生局長黃志中中秋連續假期一連2天會同高市警察局,針對高雄市區內餐酒館及酒吧進行聯合稽查,發現2家餐酒館共桌卻未使用隔板,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37條規定,並依同法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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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衛生局長黃志中中秋連續假期一連2天會同高市警察局,針對高雄市區內餐酒館及酒吧進行聯合稽查。(圖/高市府提供)
▲高市衛生局長黃志中中秋連續假期一連2天會同高市警察局,針對高雄市區內餐酒館及酒吧進行聯合稽查。(圖/高市府提供)
高市府衛生局自17日開始針對市區內餐酒館、酒吧進行稽查,發現有1餐酒館未依防疫規定設置隔板,18日深夜到19日凌晨又在鼓山及左營區聯合稽查,又發現有2家餐酒館營業場內未使用隔板,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37條規定,並依同法第70條規定將處3千至1萬5千罰鍰。

衛生局表示,昨(18)日晚間11時至今(19)日凌晨稽查10多家餐酒館,發現餐廳內空間狹小,空氣流通不良,經現場測量部分二氧化碳濃度均大於800ppm,甚至最高達1500ppm以上,飛沫傳染乃至於氣溶膠的傳染途徑在未戴口罩之下,可能導致極高感染風險。

衛生局強調,開罰是不得已的手段,在中秋佳節期間人潮熱絡的情形下,請業者與民眾配合餐飲的防疫規定,高雄市從8月18日起針對餐飲業全面輔導相關防疫措施,已歷時1月,發現業者常見違規項目,包括未落實隔板、沒有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及顧客實聯制,室內空間未遵循防疫規範者,市府將嚴格依法要求、取締。

衛生局也提醒,中秋連假禁止公私團體的烤肉社交活動、各類公共場所及騎樓烤肉,但是在自家陽台、露台、頂樓等,沒有和其他住戶共用空間的部分不受限制,飲食時無口罩與非同住親友接觸的的風險,應尤其小心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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