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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其祿指出,在國外取得之學位,皆會經我國駐外使館之文憑驗證,並符合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定資格等規範後才能被認定,亦才能做為任職教職、公職,甚至是選舉公報學歷揭示之用,當前各校本身或公開的學歷查詢系統如National Student Clearinghouse等皆可清楚的查詢到學位取得、修業期間等資訊,事實清楚明確,非任何人能恣意否認或曲解。
張其祿表示,指導教授之CV本來就無規定需要放置受指導學生之姓名與論文名稱。他從未將所指導之學生資訊放於CV之中,因各種公開的碩、博士論文查詢系統(如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皆能清楚完整地查詢到我所指導過之學生論文資訊。且CV為個人的研究履歷,實無一定必要再放上學生論文指導情況,「尤其資深教授的指導學生眾多,又怎可能一一羅列,因此CV『除名』之說完全荒誕不經!」在理工領域,指導教授與學生在期刊論文上的合作反而是更重要的學術成就指標,因此指導教授CV更有可能的是將其與學生所共同投稿及刊載之論文放於CV之上,而非學生之論文。
張其祿最後表示,論文「感謝詞」實無關一學生與指導教授或口試委員間的受業與研究合作關係,且論文的主體是其研究內容,其良窳則是其研究的品質。藉感謝詞的長短來牽拖,實為刻意之操弄及挑撥,「指謫英文程度,則更是無聊,國人的母語非英語,此更是雞蛋中挑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