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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並稱,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不論是台灣當局駐港機構剩下的本地僱員,還是本地一些有台灣背景的團體,如果搞所謂「雙十慶祝活動」,不禁令外界質疑其是否為「台灣政治性組織代理人」。
對此,大陸委員會今晚以書面形式應詢表示,相關方面應該正視歷史事實,保障民眾言論、集會等自由的權利。
陸委會指出,相關方面對於台灣駐港機構同仁也應當遵守雙方換文共識予以保障,勿無限上綱,進行無謂的政治干擾。(編輯:楊昇儒)11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