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4成都繳房貸?內政部:第二季房貸負擔率減輕

▲房貸負擔率比例及房負擔能力級。(圖/內政部提供)
▲房貸負擔率比例及房負擔能力級。(圖/內政部提供)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30)日發布110年第2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27%,較上季下降0.27%,較去年同季上升1.63%,變動幅度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另本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07倍,較上季下降0.06,較去年同季上升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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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表示,本季因中位數房屋總價較上季上升0.65%,但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亦上升1.31%,此外五大銀行新承做平均購屋貸款利率由1.362%微幅下降為1.353%,使房貸負擔率與房價所得比均較上季略為下降。

▲110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
▲110年第2季全國及六都住宅價格指數。(圖/內政部提供)
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臺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3.11%,較上季上升0.94%,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48.48%,較上季下降0.53%,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其他4都房貸負擔率分別為桃園市30.29%、臺中市39.46%、臺南市31.64%及高雄市30.36%,分別較上季上升0.34%、下降1.17%、上升0.52%及下降0.04%,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就變動幅度而言,6都變動率約在1%左右,尚稱穩定。

另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6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等8個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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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