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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地上權與使用權住宅最大差異,郎美囡指出,地上權住宅的買方仍會擁有建物的所有權,代表可以進行買賣等移轉,但使用權住宅的建物所有權則尚在開發建商手中,比較像是買方向建商長期租賃房子。因為如此,通常一般所有權住宅的房貸條件最好,地上權住宅次之,若是第一手向建商購屋,以專案貸款的方式,約可以貸到5至6成左右,使用權住宅則可能較難找到銀行願意承作。
信義房屋文山萬隆店店長余子銘表示,使用權住宅類似與建商簽定長期租賃合約,但與一般租屋不同之處在於,只要繳款正常且不打算搬走,在使用權期限內不會被房東要求搬家。
余子銘也說,無論是地上權或使用權住宅,最大優勢在於能用較親民的價格入主精華地段,且還有屋齡新、建設品質不錯等優點。因此,雖然不適合「把不動產當成傳家寶、盼留給後代」的消費者,但仍有不少名下已有1、2間以上房子的人,若希望以相對親民的價格,入住較好的地段、換到較新的房子居住,就會考慮這類型住宅;此外,這兩類住宅的出租行情與一般住宅並無差別,甚至可能因地段、屋齡的原因,租金反而更高,對收租置產客來說,也不失為一種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