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宣布即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病房 每名住院人限2訪客

▲高市宣布即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病房,每名住院人限2訪客。(圖/高市府提供)
▲高市宣布即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病房,每名住院人限2訪客。(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今(11)日宣布各醫院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有條件開放全市醫院之慢性病房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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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有鑒於國內COVID-19疫情趨於穩定,衡酌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民眾探病需求,除原先已開放探病醫院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探病外,已於昨天日函文各縣市政府轉知各醫療院所,得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之慢性病房探病。

相關探病注意事項包括:一、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二、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三、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若「完成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不採檢。

衛生局強調,觀察目前全國疫情趨緩,雖然社區傳染風險不高,醫院仍是必須堅守的防疫堡壘,呼籲民眾在落實適當的NPI措施之下,仍需保持高度警覺,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可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探病需要,應遵守前述規定、配合實名登記以及院方管染管制規範,以確保院內環境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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