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鶯線血汗移工月薪不到1萬元 業者將付近千萬薪資差額

▲新北勞工局協調榮工剝削印尼移工案,勞資雙方於昨(12)日達成協議,並簽署調解紀錄,57名印尼移工將獲得920萬元的薪資差及加班費補付。(圖/新北勞工局)
▲新北勞工局協調榮工剝削印尼移工案,勞資雙方於昨(12)日達成協議,並簽署調解紀錄,57名印尼移工將獲得920萬元的薪資差及加班費補付。(圖/新北勞工局)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印尼國營營造公司「維卡」(PT. Wijaya Karya)共同承攬建造台北捷運三鶯線工程,卻被立委和民間團體踢爆違反《勞基法》剝削印尼勞工;新北勞工局介入協調後,勞資雙方於昨(12)日達成協議並簽署調解紀錄,57名印尼移工將獲得共920萬元的薪資差及加班費補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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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於8月曾召開記者會,揭發從事捷運三鶯線工程的移工勞動條件惡劣,受聘的印尼移工每月本薪換算只有9677元台幣,每月加班最高達176小時,每小卻僅有加班費47元台幣,不但超過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薪資及加班費更遠低於基本工資,嚴重違反相關勞動法令。

新北市勞工局外勞服務科科長賴彥亨向《四方報》表示,新北市勞工局介入進行2次協調,目前57名印尼移工和榮工已經達成協議,榮工將依照勞基法規定補上月薪和加班費的差額,總共約新台幣920萬,並將在20天內給付。移工應有的特休假也將依規定補上,一些已經準備回國的移工則有另外談妥處理方案。

另外,有12名受聘印尼移工先前有被通報失聯的情形,但未達法定通報的30日失聯期限,勞工局在連絡上這些移工後,協助其恢復上班並要求榮工撤銷失聯通報,恢復移工合法身分。勞檢處後續也將針對違反勞基法的情形調查並依法辦理相關懲處。

據悉,榮工和「維卡」合作承攬三鶯線工程,由「維卡」在印尼當地招募移工後直接引進我國工作,僱傭關係在「維卡」,但提供勞務的地點則在台灣的榮工這端,因此過去給薪一直由「維卡」比照印尼當地薪資水準,以印尼盾直接發放薪資至印尼帳戶,嚴重違反我國法律。

賴彥亨表示,榮工在先前的調解會上曾主張自己並非受聘移工的直接雇主,但勞工局指出,引進移工的單位就是法律上的雇主,因此榮工必須負起相關責任;勞工局也呼籲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契約及我國法令規定給付移工薪資,而移工若有遇到任何問題也都可以向勞工局申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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