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虐童案相驗 保母資格被撤銷

▲女童的父親(黑衣)不相信女兒是因為意外死亡。(圖/記者鄭婷襄攝,2021.10.18)
▲女童的父親(黑衣)不相信女兒是因為意外死亡。(圖/記者鄭婷襄攝,2021.10.18)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仁武一名11個月的蔡姓女童在保母家托育時頭部受到重創,送醫搶救仍不治,家屬認為保母說詞不一,懷疑是保母對女童施暴,今(18)日下午檢方會同法醫進行相驗,家屬現場吐露,不解女童給從社會局平台找到的優良保母照顧,怎麼會在第二天就出現這種狀況,對此社會局則說,目前已經撤銷該名保母的保母資格,未來也不可以再擔任保母。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蔡父表示,他不相信女兒是不小心摔倒撞到頭部,「有可能因為這樣就致死嗎?連醫生都說不可能,這是『重創』」,不解社會局發給優良保母的標準為何?虐童案頻傳竟也沒有要求現場裝設監視器;且保母對於女兒是如何摔落的前後供詞不一,不解保母至今為何都沒有收押,希望相驗結果出爐後,證明女兒是被保母蓄意重摔,檢警能立刻就將保母收押。

女童的奶奶也說,當時是透過社會局的平台找到該名蔡姓保母,還說保母很有經驗,才會安心將孩子交給她,沒想到竟在第二天托育就出事,孫女送醫時已經瞳孔放大,腦壓飆高,醫生說可能熬不過3天,結果當天就走了,越想越覺得心疼;女童家屬更表示,與保母初見面一切都很正常,但事發之後保母的先生就出來緩頰說妻子開過刀,保母的臉部還開始抽搐,實在是很誇張。

對此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及兒少科長何秋菊表示,這位保母是在107年,因為具有保母技術士證,及相關體檢項目的合格證明,經送件到社會局審查,審查通過之後取得居家式服務的登記證,可以從事收費性的托育服務,而此次事件後收案後家防中心立即啟動兒虐調查,經家防社工員進行調查,認定保母行為違反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的行為,依法裁處停止托育、廢止登記,未來也不可以再擔任保母的工作。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