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社區擅增設停車位 違反使用執照屬違規

▲停車位不可擅自增設,以免有違規疑慮。(圖/NOWnews資料照片)
▲停車位不可擅自增設,以免有違規疑慮。(圖/NOWnews資料照片)

生活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住宅完工後,若有未依照使用執照核准用途使用的狀況,一旦被檢舉或查獲就必須拆除。專家盤點常見的違規樣態,例如私自增設停車格位、停車空間在交屋後變成公共設施、原本應是開放空間的區域卻蓋成密閉式的社區大廳等,由於這些「二次施工」的違規狀況,一般買方光用肉眼很難判斷,為避免日後風險及爭議,建議購屋前最好詢問清楚,並調閱使用執照圖面加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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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購買新屋,由於每戶只配一個機車停車位,部分住戶認為不敷使用,區權會上提議自行增設格位,認為此舉不但可以租給需要的住戶,租金還能挹注管委會收入。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提醒,若實際使用與使用執照不同,恐危及逃生安全之外,也屬違規使用,被檢舉或查獲必須拆除恢復原狀,且若有租金或營利收入,管委會也必須返還不法所得。

除了常見自行增設停車格位,信義房屋文心中清店店長謝明哲也盤點常見的違規樣態,例如公設有KTV或游泳池,但其實在使用執照圖說上卻沒規劃視聽室,或僅只是蓄水池,等到取得使用執照後才擅自更改名稱及用途,又或是原本規劃為開放空間的中庭,加蓋起密閉式社區大廳等。

徐佳馨指出,這些取得使用執照後又自行增設的空間、設施,都屬於違規的二次施工,一旦被檢舉就會被查報拆除,尤其現在民眾居住安全意識抬頭,檢舉時有所聞,不可不慎。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購屋族很難判斷社區是否有違規使用的部分,徐佳馨建議,購屋前除了要向建商、房仲詢問,建議最好向建管單位調閱圖面加以確認;謝明哲也說,自行畫設的停車格通常比較容易分辨,因為位置通常比較畸零,或是線條經過明顯塗改,但公設若二次施工則相對不易發現,需透過調閱圖說,或是檢視房仲業者提供的不動產說明書才能得知,若發現有違規,買方要評估能否接受,再進一步決定是否購屋,入住後,也要多加留意居住安全問題,較能避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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