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買家不得聘花旗員工?花旗銀:不會阻止正常管道謀職

▲花旗銀行將出售包括台灣在內的消費金融業務,卻傳出要求潛在買家簽員工競業禁止,但花旗銀行表示自從宣布出售消金業務以來,陸續有員工轉任其他金融機構,顯示花旗尊重、也不會阻止員工透過正常管道謀職的職涯規畫。(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花旗銀行將出售包括台灣在內的消費金融業務,卻傳出要求潛在買家簽員工競業禁止,但花旗銀行表示自從宣布出售消金業務以來,陸續有員工轉任其他金融機構,顯示花旗尊重、也不會阻止員工透過正常管道謀職的職涯規畫。(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花旗銀行出售包括台灣等消金業務,台灣部分最後「花落誰家」縣而未定,卻傳出花旗要求潛在買家簽承諾書,即參與實地查核銀行同意與承諾不得雇用花旗銀員工,引發員工不滿,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在接獲吹哨者舉報後,也已在9月底向金管會陳請,認為這已違憲違法,要求金管會儘速查明。不過,對此說法,花旗銀行今(20)日回應表示,與事實不符,還說自從宣布出售消金業務以來,陸續有員工轉任其他金融機構,顯示花旗尊重、也不會阻止員工透過正常管道謀職的職涯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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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金聯祕書長韓仕賢指出,他們是在9月27日行文給金管會,並在10月12日向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提示一些資料,想知道銀行局的作法,據了解金管會也有詢問花旗管理階層,但感覺就是避重就輕,只是金管會說需要時間調查,由於每年全金聯都會與金管會主委座談,今年訂在10月28日,全金聯希望在這之前銀行局能回覆調查的結果及如何處理。

韓仕賢強調,對於花旗出售消金業務,「我們沒有意見,只要符合併購法規」,但「限制員工工作權」是全金聯最在意的,內部也詢問過法律顧問及勞動法律師,也覺得這樣做可能有違憲及違法民法第71條及第72款。他也再次重申「我們真的沒有要擋這案子」,但如果業者間真的做這樣的約束,全金聯就會提出抗議。
 
目前傳出花旗消金出售案可能在10月底進行出價,潛在買家有4、5家,據傳可能有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星展銀行及渣打銀行。不過,在出價前傳出這樣的事情,韓仕賢透露,這是有人看不下去,在得知業者間與花旗有這樣的約款很氣憤,由吹哨者向全金聯陳舉報,韓仕賢也認為怎會有這種限制,買不成就不能用花旗員工,這樣等於阻斷花旗員工出路,因此,希望10月28日以前金管會能給一個答案,如果查到真的有,也要知道後續如何處理。

不過,花旗(台灣)銀行今日回應表示,對於近來一些關於本行限制員工轉職的不正確且誤導的消息,在此澄清相關陳述與事實全貌不符。誠如花旗一再重申,保障員工工作權與發展前景是本行宗旨,所以花旗在審酌買家時,始終將買家願意承諾給員工的工作條件和就業保障作為重要考量。同時,花旗也尊重所有員工個別的職涯規劃,自從宣布出售消金業務以來,陸續有員工轉任其他金融機構,這顯示了花旗尊重、也不會阻止員工透過正常管道謀職的職涯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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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