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三中案 北院一審判無罪

▲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圖/記者羅婉庭攝。2021.08.05)
▲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圖/記者羅婉庭攝。2021.08.05)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曾以寧台北27日電)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被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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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等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害,民國107年7月間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

另外,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任內涉嫌業務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挪用款項,以及侵占領航基金會款項等案,北檢依刑法業務侵占、公益侵占、背信、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蔡正元及他的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編輯:孫承武)1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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