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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場的所有人包含原PO,也都贊成這位同事的想法,但他仍然好奇「大家的想法都跟我們一樣嗎?」
貼文曝光後隨即有網友回應「我倒覺得該繼承耶,拿去做善事不就變義財了」、「繼承下來,捐出去各個機構,讓自己好過一些」、「繼承下來成立基金會投資做善事不是更好?」「別人的錢都很好放棄,是我也勸他放棄」「如果沒有法律責任有什麼好不繼承的?」「有8000萬最好會跟你們講啦,能放棄8000萬現金蠻偉大的」、「到底是多不義?你覺得炒房獲利是有情有義之財嗎?」。
但也有另一派人抱持不同看法,「如果有這種想法,我也覺得不要繼承,你同事沒那個命跟能力處理,反而會害了他」、「雖然我講得很簡單,但我覺得繼承後,很多人會捨不得捐」、「放棄為佳,哪天被盯上,入獄還是幸運的」。(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