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教育部表示,在10月26日已接獲陸委會來函,認為「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設置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大陸地區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從事業務活動」規定,因此在4日去函清大校友總會與清大,請其調查該辦公室的相關運作。
教育部已宣布,此案將依據兩岸條例第93條之3規定,以違反該條例40條之2進行裁罰,並督導清大場地設備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針對違背法令情事,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並即刻撤離。
而自強基金會董事長盧崑瑞表示,由於疫情的關係,據他所知,清華海峽研究院已有相當長一段時間未曾運作,但有鑒於租用單位適法疑慮,基金會將自即日起中止與該單位的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