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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負責人張綱維僅透過聲明異議狀抗辯,主張雙方債權關係仍待釐清,否認全部債務。不過,法官根據台北航空站提出的合約、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水電費分擔核算明細表等證據,判決台北航空站勝訴。
遠航2008年2月遭國際航空公司運輸協會IATA除名,同月聲請重整獲准後由張綱維入主,不過,2019年底又爆發無預警停飛事件,再遭民航局撤照,張綱維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另提行政訴訟救濟中。
北檢查出,張綱維因樺福集團建設本業推案銷售不佳,涉詐騙北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取得重整人資格,再虛增營收美化財報,向合作金庫詐貸22億多元,並侵占遠航資金13億多元,共掏空遠航35.9億元。去年7月,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等罪起訴張綱維、合庫前董事長廖燦昌共10人,並對張、廖兩人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