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判定危樓 高市府今公告12/17拆除原址興建公園

▲高市府工務局今天公告,城中城大樓住戶限期一個月內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將進行強制拆除。(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高市府工務局今天公告,城中城大樓住戶限期一個月內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將進行強制拆除。(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發生後,經高市三大公會進行結構安全鑑定為危樓、建議拆除;高市工務局今(17)日公告,大樓住戶限期一個月內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將進行強制拆除。同時,城中城大樓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市府都發局也將專案全額由市府負擔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城中城大樓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市府都發局也將專案全額由市府負擔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城中城大樓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市府都發局也將專案全額由市府負擔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依據建築法第81條規定,主管建築機關對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應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停止使用,並限期命所有人拆除;逾期未拆者,得強制拆除之。

▲城中城大樓住戶限期一個月內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將進行強制拆除。(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城中城大樓住戶限期一個月內須完成搬遷,12月17日將進行強制拆除。(圖/高市府工務局提供)
第82條規定,因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致建築物發生危險不及通知其所有人或占有人予以拆除時,得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逕予強制拆除。

工務局表示,基於公共安全及考量原住戶搬遷時間,今天到城中城大樓張貼公告限期住戶一個月內必須完成搬遷,屆時該局將進行強制拆除作業,拆除後原址將興建鄰里公園。

高市府指出,都發局在災後第一時間即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提供200餘戶物件,協助城中城住戶入住更安全平價的居住環境,目前已有35戶接洽租屋,11戶簽約入住。

社會局也自本月5日、9日、12日及16日已完成4梯次、42戶受災戶搬家,除了協助受災戶搬家、安置,一對一的社工服務也都持續進行,同時也協助申請租屋依親補助,陪同受災戶找尋租屋處或依親,全力協助城中城住民安頓家戶,盡速恢復穩定正常的生活。

根據高市府地政局調查,城中城大樓有388位所有權人,對於高市府所提跨區區段徵收方案,該局已於11月15日寄發意願調查問卷,並告知拜訪日期,已於11月16日起陸續逐戶拜訪,以了解各所有權人的意願。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