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明年3月1日起禁養 現有飼主112年2月底前申報備查

▲農委會自明年3月起將彼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現有飼主112年2月底前申報備查才可續養。(圖/高市府提供)
▲農委會自明年3月起將彼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現有飼主112年2月底前申報備查才可續養。(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農委會日前公告比特犬自明年3月1日起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經飼養的比特犬該何去何從? 高市動物保護處處長葉坤松今(18)日表示,明年3月1日前就已飼養的比特犬,必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完成申報備查,否則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逕行沒入該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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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農業局提醒飼主帶彼特犬外出時,應要確實繫狗鍊及戴防護口罩。(圖/高市府提供)
▲高市農業局提醒飼主帶彼特犬外出時,應要確實繫狗鍊及戴防護口罩。(圖/高市府提供)
至於,明年3月1日前已飼養的比特犬,必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完成申報備查,讓犬隻和飼主成為合法飼養的比特犬,以及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申報備查方式於各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加註記,日後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犬隻死亡也需申報備查,以修正寵物登記資料。

葉坤松表示,為了逐步降低比特犬飼養量,新規定將只有完成申報備查的特定寵物繁殖業所屬比特犬可以繁殖,而且繁殖出來的子代就不能再繁殖,未來比特犬的飼養、買賣、以及原飼主亡故之後的轉讓都僅限於的「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

葉坤松也指出,比特犬飼主們依限申報備查非常重要,沒有依限申報備查、或違法飼養、買賣、轉讓比特犬,屆時依動物保護法都可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得逕行沒入該犬。

葉坤松並提醒飼主們注意,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要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鍊繩牽引、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作為防護措施,否則可依動物保護法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葉坤松也認為,雖然比特犬因血統遺傳具有攻擊性,但是多數比特犬攻擊事件卻是飼主管理不慎造成,提醒飼主們一定要遵守法規,同時給予犬隻足夠照顧,降低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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