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盼「26條之2」先通過150%版本 蔡其昌:先求有

▲中職會長蔡其昌。(圖/黃建霖攝)
▲中職會長蔡其昌。(圖/黃建霖攝)

記者黃建霖/台北報導

《運動發展條例第26條之2》能否通過,是近年國內體育的頭條大事,中職會長蔡其昌今(22)日也和PLG執行長陳建州、T1聯盟會長錢薇娟、舉重奧運金牌名將郭婞淳以及射箭好手湯智鈞一同拜會立院四黨團,希望能不分黨派一同促成此法案通過,讓台灣體育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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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上個會期關於《運動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的修法就應該完成,但因為疫情,因此有爭議的部分就暫時被擱置。蔡其昌強調體育界對於該法的通過可說是殷切盼望,盼藉此提供更多誘因讓企業來投入。

「朝野各黨團目前最大爭議的部分在於抵稅的額度,行政部門是希望150%,而各黨團有人提議200%、有人提議250%,無論是多少對於體育都是很大的幫助。」蔡其昌表示,但是如果因此而無法達成共識,那法案就只能一直被擱置,無法發揮功用。

「所以我們主張先求有、再求好,先通過行政部門和部分委員提議的150%,未來若有需要再往上調。」蔡其昌說,當務之急是要凝聚共識、在這個會期就趕快通過,自己也謝謝各黨團的幫忙和對法案支持。

關於《運動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的修法,事實上就是希望透過減稅來鼓勵企業對體育產業提供資源。但過去的比例其實很低,誘因不夠大,這次修法就是希望能提高比例。之前蔡其昌提議的版本是250%,就是捐100萬可以抵250萬的稅,但如今這數字為了先求通過,而有所改變。

「職棒運動是台灣最大的職業賽事,但是至今成立32年各球團都還是在虧損,但為了回饋球迷、照顧球迷,球團還是無怨無悔的付出。但這樣並不是一個好的狀況,應該是要讓產業能自立自強、能夠生存,才是體育聯賽長久發展的妙方。」蔡其昌表示若能提供誘因,那政府就不用編列那麼多的預算來支持體育,而是透過民間企業投入來達成這個目標,絕對是美事一樁。因此推動該法案通過,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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